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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 | | 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全国、省妇联相继下发了贯彻意见。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全国、省妇联《意见》精神,更好地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开展,切实发挥妇联组织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经研究,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会议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和全国、省妇联贯彻意见为指导,以《烟台市家庭教育“十五”计划》为总抓手,面向家庭,深入农村,深入社区,积极推动家庭教育工作走进千家万户,帮助家长特别是母亲提高素质,树立科学的育人观。 二、目标任务 在扎实有效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基础上,2006年前,力争实现下列目标: 1、巩固并扩大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面,力争在95%以上的城市家庭,85%以上的农村家庭普及家教知识; 2、全面推进家庭教育进社区、进家庭,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争取50%的村、80%的社区建有家庭教育专栏; 3、建立多元化的家教工作阵地,力争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办学率达95%以上,城市社区家长学校的办学率达55%以上,并推动创建广播、电视、网络家长学校; 4、选树一批家教工作先进典型。评选表彰100个示范家长学校,100名好家长、100名好儿童,每个县市区树立1个家庭教育示范社区。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家庭教育的宣传普及工作 各级妇联要以广大家长特别是母亲为主要对象,以帮助家长提高素质、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为主要任务,以家庭和社区为主要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具体措施是:抓好一支队伍,开展好三项活动:一支队伍,即家教讲师团队伍,聘请有关专家、干部、教师等热心人士,调整充实市家教讲师团;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开展“家庭优教烟台行”活动。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为中心,发挥家教讲师团的作用,通过开办家教知识讲座、设立家教知识宣传栏,以及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使道德教育深入社区,走进家庭。二是开展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的“双合格”实践活动。要向全市母亲发出倡议,积极参与“双合格”实践活动,不断学习新知识,以身作则为儿女作表率;组织家长与孩子共同参与“同学习,共成长”读书活动,通过开展读书知识竞赛、知识讲座、父母与子女对话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正确的家教观念;活动中要进行优秀家长评选表彰,召开事迹报告会,树立一批以德育人的好家长典型。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要以“小公民在行动”为主题,以争创“五小”活动为载体,以小公民道德建设进家庭为重点,以“亲子互动”为特色,以家庭、社区和校外活动场所为主阵地,扎实推进小公民道德建设“四进”行动,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加强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好少年儿童创新设计作品大奖赛、“五小”活动方案评选活动,继续开展争创“小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活动。年底命名表彰第二批小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 (二)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工作 各级妇联要重点抓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儿童活动阵地建设,畅通传播知识的渠道,搭建服务家长、服务儿童的平台。 具体措施是:一是办好各级各类家长学校。要以学校型家长学校为依托,建立起街校结合型家长学校、楼栋型家长学校、厂街联营共育型家长学校、祖辈家长学校、幼儿家长学校等多元化家长学校。二是抓好家长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制定《烟台市家长学校规范化管理意见》指导家长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创建一批示范家长学校,促进家长学校健康发展。三是建立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处集咨询、活动、培训、服务于一体的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三)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工作 各级妇联要以调研为切入点,以家庭教育研究会、协会为依托,深入了解当前家庭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家庭教育的新趋势、新规律,使家庭教育工作更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具体措施是:健全组织网络,即以烟台市家庭教育研究会为中心,建立健全县市区家教研究机构,做到市县两级均有家教研究会;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围绕家庭教育重点、难点及热点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对策,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二是重点突出“以德育人”的主题,按照时代性、科学性、可读性、可操作性的原则,编写具有烟台特色、适合不同年龄段家长需要的家长学校系统教材。三是开设“家教网上行”,以五色海网站为依托,创办网上家教学校、开展家教咨询等。 (四)加强家庭教育协调督导工作 各级妇联要根据家庭教育工作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推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共同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社会化工作格局。 具体措施:一是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儿童发展纲要》监测评估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二是开展《家庭教育“十五”计划》实施情况的自查、评估工作,市里拟于今年年底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烟台市家庭教育“十五”计划》监测评估。三是建立三年一次的家庭教育工作表彰制度,表彰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家长学校(示范家长学校)、优秀家长等,形成家庭教育工作的激励机制。 四、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制订出本地贯彻实施方案,层层抓好落实。 2、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力求收到较好的工作效果。 3、要认真总结家教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信息,市妇儿工委办随时以简报形式予以交流。市里将在适当时机召开全市家庭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先进工作单位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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