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这里说的是另外一些人,他们以鉴赏和评价艺术作为他们生活的主要行当。我对这些人不甚赞赏,他们自命不凡,沾沾自喜。他们在实际生活中碌碌无为,却瞧不起别人谦卑地干着命运驱使他们干的平凡工作。因为他们阅读过许多书或者观赏过许多画,他们就自以为高人一等。他们用艺术逃避现实生活,愚昧无知地鄙夷平常事物,否认人类各种主要活动的价值。他们实在不比瘾君子们高明多少,应该说是更坏多少,因为无论如何瘾君子并不把自己高高地置于台座之上,看低别人。 艺术的价值,犹如神秘之道的价值,在于它的效果。倘若它只能给予人快乐,无论是怎样的精神上的快乐,它也没有多大意义,或者至少不比一打牡蛎和一盅葡萄美酒有更多的意义。倘若它是一种安慰,那是够好的,这世界上充满了邪恶,人们能够常有个隐逸的去处,的确是好的,但并不是逃避邪恶,而是积聚力量去迎击邪恶。因为艺术若要作为人生的—大价值,它必须培育人们谦逊、宽容、智慧和高尚的品德。艺术的价值不在于美,而在于正 当的行为。 如果美是艺术的一大价值,那就难以令人相信使人们得以欣赏艺术的审美感会只是某一阶级的特权。把限于特权集团享有的一种感受力说成是人类生活的必需,那是大谬不然的。然而这正是美学家们的主张。我得承认,在我愚蠢的青年时代,我曾经将艺术视为人类活动的极致,人类存在的理由(我把自然界一切美的东西都归于艺术之内,因为我认为——的确我现在依旧认为,它们的美是人类所创造的,一如我们创作出图画和交响乐一样),当时我想美只能被特选的少数人所欣赏,心里感到一种特殊的满足。但是这种想法早已被我摒弃了。我不能相信美是一小撮人的天赋,我认为只有受过特殊训练的人才觉得有意义的艺术表现,同它们所吸引的那一小撮人一样不足挂齿。艺术必须人人都能欣赏,那才是真正伟大而有意义的,一个小集团的艺术只是一种玩物而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