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哲学的沉思不像宗教的沉思,它没有神圣的对象,没有圣地,也没有固定的形式。我们赋予它的秩序,不能变成一种规则,它作为潜能保留于自由的运动中。这种沉思不像宗教礼拜,它要求孤独。 这种沉思可能的内容是什么? 首先,“自我反省”。我回想自己在-天中已经做了什么,思考了什么,以及感觉到什么。我质问自己在哪些方面做错了,在哪些方面不诚实,在哪里逃避责任,以及在哪些方面不诚恳。我也试图辨别我所表现出来的好的品质,并努力使它们发扬光大。我反省那些支配我的行为——这些行为是我在一天的过程中产生的意识程度。我判断我自己——只是关于我的特定行为,而不是针对整个的我,因为后者是我看不见的——在那些我卷入并依之判断自己的事情中,我发现了种种一致的原则。或许,我要把在愤怒、绝望、厌倦和其他丧失自我的状态中引以为自我告诫的话语记在心间,把它们当作像咒符那样的东西,以提醒自己(如:“保持适度”、“想着他人”、“要忍耐”等等)。我向那种自毕达哥拉斯学派开始,经过斯多葛派和各基督教派而延续至克尔凯郭尔和尼米的传统学习(包括自我反省的训谕)。但我认识到:这样的反省决不是决定性的,它极易发生错误。 其次,“超越反省”。我借哲学方法的指引获得了对真实存在与神性的认识。我在文学和艺术的帮助下阅读了关于存在的种种符号。我经过哲学的细察而达到对上述一切的理解。我试图探知:哪些是独立于时间的,哪些是在时间中永恒的。试图触及自由的根源,并由此而触及存在本身。我追寻着——就像去参与创造。 第三,我反省“当下所应当做的”。当我在思考的不可避免的紧张中丧失了对“统摄”意义的认识时,对我与他人共同生活的回忆,就是借以明了我的当下任务乃至当日各种琐事的背景。 我在对世界的反省中为自己所获得东西——如果有的话——将是虚无。凡是没有在交流中得以实现的,尚不存在;凡最终无法在交流中立足的,还没有适当的基础。真理开始于这两方面。 因此,哲学要求:寻觅连续不断的交流,无保留地甘冒危险,抛弃那以新的伪装出现而强加于你的大胆的自我主张,生活于这样的希望中——即自我的抛弃中,你将以某种无法预料的方式回到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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